【摘要】 宣扬恐怖主义、煽动恐怖活动是恐怖活动犯罪发生的重要诱因,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,现有的刑法难以有效制裁,因而有必要在借鉴国际立法的基础上,将其独立规定为犯罪,实现刑法保护的前置化。《刑法修正案(九)(草案)》的相关规定具有现实合理性,但是需合理认定“恐怖活动”范围,科学界定“恐怖主义…极端主义”的概念,同时也要促进刑法典的相关规定与研拟的《反恐怖主义法》的衔接与协调,以实 现对恐怖活动犯罪的有效治理。
【关键词】
《文学教育(上)》 2015-11-16
《文理导航·教育研究与实践》 2015-11-16
《文学教育(上)》 2015-11-16
《考试与评价》 2015-11-16
《考试与评价》 2015-11-17
《考试与评价》 2015-11-17
《考试与评价》 2015-11-17
《考试与评价》 2015-11-17
Copyright © 2013-2016 ZJHJ Corporation,All Rights Reserved
发表评论
登录后发表评论 (已发布 0条)点亮你的头像 秀出你的观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