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教数据库 >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 > 文章详情

论有前科者从业禁止及其适用

更新时间:2015-11-16

【摘要】有前科者从业禁止是指对于实施了与职业相关犯罪的有前科者,限制其在特定时间段内从事相关职业的    资格。从立法目的考察,该制度的法律性质应当为保安处分。在适用标准方面,需判定有前科者具备再    次实施与职业相关犯罪的人身危险性,具体的因素包括职业特征、犯罪前科特征以及职业与犯罪前科的    内在联系这三项。就适用程序而言,该制度应当遵守刑事诉讼程序,以刑事判决进行宣告,并赋予当事人    上诉权、申诉权。

【关键词】

798 2页 免费

发表评论

登录后发表评论 (已发布 0条)

点亮你的头像 秀出你的观点

0/500
以上留言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教立场
相关文献

推荐期刊

Copyright © 2013-2016 ZJHJ Corporation,All Rights Reserved

京ICP备2021022288号-1

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66号